人才(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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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制师资规划及实施工作。

2.负责教师公开招聘、进修培训、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审批管理工作。

3.负责外聘教师、外聘教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及聘期合同、协议的管理、聘期期满考核工作。

5.负责教师海内外交流、访学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教师评先选优选优、师德考核工作。

8.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补贴方案拟制工作。

9.负责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专家学者、拔尖人才的选拔、考核、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

10.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合同管理和联络、服务、考核工作。

11.负责人才交流洽谈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