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各级机构与岗位的设置及管理。
3.负责学校人员招聘和在职人员的岗位调配。
4.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考核和管理。
5.负责全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类社会保险的管理。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与管理。
7.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培养、培训、进修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核、考勤及奖惩工作。
9.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等相关工作。
10.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