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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各级机构与岗位的设置及管理。

3.负责学校人员招聘和在职人员的岗位调配。

4.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考核和管理。

5.负责全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类社会保险的管理。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与管理。

7.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培养、培训、进修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核、考勤及奖惩工作。

9.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等相关工作。

10.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