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淄博校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淄博校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地点为行政楼A301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主持或召集人
淄博校区管委会主任或淄博校区管委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
三、参加人员
淄博校区管理办公室、在淄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等单位负责同志。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会议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报管委会主任审定。
2、凡要求列入会议的议题,所在部门应事先充分准备,做好调查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所提意见要明确、具体,依据充分,背景清楚,并有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
3、会议议题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会前要进行充分酝酿。
4、会议内容和参会、列席人员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到本人(临时会议除外)。
5、例会无明确议题时,各部门进行工作交流,简要介绍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时间要紧凑,开短会,适时控制会议时间。
6、会议要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五、议事规则
1、会议由主持人提出议题和议程,主管负责人负责汇报和介绍相关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形成决定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中意见,对少数人意见应认真讨论和对待。对于一时无法表决的问题,应进一步做好调研和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再予以表决。
2、议事表决时根据表决内容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要态度明确,不能含糊,重大事项与会人员要逐一表决。
3、工作交流会议,按座位顺序依次发言。
六、会议决定的落实
会议一旦做出决定,由各部门负责人责成相关人员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回避矛盾,不互相推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办公室要发挥跟踪督办职能,并向管委会反馈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会。
2、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提出个人书面意见,并执行会议做出的决定。
3、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组织观念,严守会议秘密,不随意扩散会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