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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管理条例出台,为学生营造更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学生的居住权益,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院正式出台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宿舍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宿舍的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宿舍安全

1.所有住宿学生要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不得在宿舍楼内进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活动;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任何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2.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宿舍内严禁有以下行为:

(1)擅自挪动、乱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擅自改装、改用公寓设施,乱摆乱放、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2)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物、易燃易爆物,以及各种有腐蚀性、放射性的危险物品;

(3)使用,存放通章电器(如电炉子,电壶,电锅,电热杯,热得块,电热毯,取暖气,电吹风、电热夹、电热梳、电熨斗、暖手宝、洗衣机、饮水机,调压器等):

(4)私拉电线、私接电路或多个插排连接及拉床帏;

(5)长时间不在宿含时不关照明灯、充电器、计算机、电风扇、电插排等电器设备;

(6)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固体酒精、打火机油、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物品)以及在宿舍内吸烟、烧煮饭菜;

(7)存放、饲养各类宠物及有害生物;

(8)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在走廊和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

(9)其它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10)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危险刀具等;

(11)严禁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放入公寓楼内。

3.增强防盗安全意识,保护宿舍内财物安全:

(1)学生宿舍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2)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备管理,毕业、退学、休学应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将钥匙交回。宿舍调整时须交回原宿舍钥匙,方可换取新宿舍的钥匙。宿舍钥匙不得借予非本宿舍人员,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份各宿舍门锁钥匙,住宿学生因故需临时借用的,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3)严格遵守公寓出入管理规定,严禁早出、晚归和晚出、不归,每天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2:00。因特殊情况早出晚归的,需由各学院开具证明;

(4)来访客人必须登记,会客一般在值班率进行,异性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早、中、晚休息时间不会客;

(5)严格遵守逃生窗、安全门钥匙管理规定;

(6)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各种收费性质的服务活动。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公寓;

(7)禁止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各种宗教活动,禁止网络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等制品;

(8)严禁在宿舍区内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教学、管理、生活铁序的标语、大小字报。宿舍区内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须经公寓管理中心批准;

(9)如发现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防止外来人员混入宿舍,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10)携带贵重物品和大宗物品出入公寓必须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查询,经验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入公寓;

4.禁止在公寓内成立非法组织、进行非法集会及其他非法活动。

5.当学生发现火警等灾害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或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并协助处理。

6.住宿学生有监督和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7.学生在如若需要在外住宿,外出和返校需向导员报告,确保自己人身安全。

二.宿舍卫生

1.每个宿舍成员都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漱、勤换衣、勤打扫,保持自己位置处整洁、干净、卫生;

2.宿舍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投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放在宿舍门口,应及时带走并保持门口卫生;

3.学生在洗漱间、浴室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及时带走自己的清洁用品的空瓶、空罐;

4.宿舍内不得乱堆放杂物(垃圾、快递盒、包装盒、餐盒等),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

5.桌面和橱柜上书本、电脑、杯子、瓶罐以及其他生活学习用品应摆放整齐有序:

6.宿舍阳台死角以及栏杆处应打扫干净,以免产生积灰:

7.搞好宿舍内务,建立值日制度。每周应安排固定的时间进行宿舍大扫除,确保宿舍环境卫生。

三.宿舍公约

1.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情感、信息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关系到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关系到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公寓管理是学校的重要育人环节,要始终坚持管理有人、服务有人、环境育人的宗旨。

2.学生公寓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全体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公寓安全。

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采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学生充分参与的方式管理,共同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4.学校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保障经费投入,建设良好的学生公寓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改革和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的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处(团委)、宣传部、保卫处、财务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组成。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重大问题,制定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6.学生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生处,负责落实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负责对公寓内学生的行为管理及违纪行为的处理,开展学生宿舍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公寓文化活动:负责对各学院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对物业公司进行年终考核;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省纤维检验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寓用品的采购事自

7.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保卫处:负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逃生指示牌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检查及维修工作;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职责做好学生公寓治安、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2)宣传部:负责学生公寓有关事件的报道及与校外媒体的沟通工作。

(3)财务处:负责学生公寓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4)教务处:负责提供本、专科在校生相关数据。

(5)资产管理处:负责大型维修项目工程的招标,固定资产的购置及报废。

(6)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公寓的大中型项目维修及水电暖的供应。

(7)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制定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维修项目的上报;负责各学院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宿舍内固定资产管理;协助各学院和保卫处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治安、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与日常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和安全工作;检查学生晚归、学生违纪、宿舍内务、宿舍安全等情况,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等评比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文体活动及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8)各学院: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日常行为的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宿舍内务、消防安全、公寓文化建设、公寓财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在校住宿学生签订《公寓安全责任书》: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辅导员进公寓相关规定;组织辅导员、学生骨干对学生宿舍内务、安全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加强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成立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落实学校对宿舍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学院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落实,

(9)物业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严格履行合同。

8.设校大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作为校学生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校学生会副主席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各学院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充分发挥该委员会在学生公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的作用。该委员会在学生处、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推进建设高雅的宿舍文化及安全舒适的学生社区生活环境。

10.住宿学生有维护良好集体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要遵纪守法,熟知校规校纪和各项公寓管理制度并自觉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

11.爱护公共财物。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内固定资产不得外借或挪用或拆卸,因活动需要外搬的资产,需要所在学院开具使用证明,标明使用数量及返还时间;严禁在宿舍内擅自装修,或在墙面上、衣橱门、房门上钉铁钉等硬物,以及在宿含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或张贴各种广告、大小字报、画报等行为。发现宿会内墙壁和家具设备等损坏要及时报修。若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生活中发生意见分歧和冲突时,要相互理解,诚悬沟通,遇有不能自行沟通解决的问题要冷静克制,及时报告班委、辅导员、学院协调解决。

13.遵守公共道德,行为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禁在宿含及楼道内打球、踢球、溜冰以及赌博、酗酒、大声喧哗、起哄闹事、播放大音量音乐、摔爆响物、燃放烟花爆竹、向宿舍楼外及楼道内抛酒、投掷物品等不良行为。

14.严格执行熄灯制度,学生宿含应在22:40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开具晚熄灯宿舍名单及证明

15.维护公共环境,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将垃圾自行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为,禁止随地吐痰、泼水,以及将剩饭菜倒入盟洗池内

16.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搞好宿含内务,建立值日制度。每个宿舍要确立舍长,建立值日表,自觉保持室内安全、卫生、整洁,每天打扫宿舍,每个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配合有关检查。宿舍内卫生由各学院负责停理和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和抽查,住宿学生要尊重学生公寓工作人员,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妨碍学生公寓正常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7.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纪律,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确实有事晚归者必须本人向本学院所在班级辅导员请假,经辅导员与公寓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因学院集体实习而晚归的,由所在学院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供实习学生名单等,否则视为违反住宿管理规定,通报所在学院。学生在宿舍中的表现记入综合测评成绩。

18.当宿舍断电时,应及时像宿舍管理员寻要送电申请书,按照规定填好信息,交由导员进行签字盖章,再交还给宿舍管理员,交还给宿舍管理员后十五分钟左右送电。

19.当宿舍成员发现宿舍物品损坏后,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依照宿舍管理员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物业公司修理人员过来后,需及时告知物品损坏情况

四.宿舍检查

学校规定每周三进行例行宿舍检查,检查小组由学校学工部部长带领各二级学院的团总支以及学生志愿者,检查小组对宿舍进行检查,按照规定对宿舍进行打分(具体打分标准看第七大标题),并统计检查结果,对相应宿舍社长和成员扣除相应综测分数。

五.宿舍表彰

1.每个班设定两个流动红旗,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各一个流动红旗,每将由导员亲自进行检查,并在各班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中各选择一个宿舍,评选为优秀宿舍并悬挂流动红旗,评选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每个宿舍成员将会+0.5综测分数。

注意:

(1)若两个班级混宿,只加宿舍中其中班级人数较多的那个班级同学的综测分数

(2)若高低年级混宿,只加高年级同学的综测分数。

2.学校将根据宿舍检查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宿舍,获得校级优秀宿舍表彰的宿舍,按照《学生手册》给该宿舍成员加分,宿舍舍长一次加五分,宿舍成员一次加三分,并作学院表彰。

六.宿舍通报

1.每周检查分数最低的宿舍将会处以学院通报的处罚,通报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权益监察部门负责,

2.通报证明将一式四份,一份将在学院公示,一份交由导员进行保管,一份由学生会权益监察部保存以便即使撤销通报处罚,一份交给被通报学生

3.权益监察部将根据通报等级进行处罚,到期后由权益监察部门进行解除通报并告知被通报学生

七.处罚措施

1.出现以下行为将扣除相应综测分数: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卫生较差的宿舍,舍长扣2分,其他成员每人扣1分。成绩平均在本宿舍楼后10名者.舍长扣2分,其他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取消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并对本班辅导员绩效考核产生影响,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学校和学院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分和通报以示警戒,如若多次检查不合格,将会处以严重的处分。

(2)在检查宿舍卫生时,私自换锁或不配合检查的宿舍(态度恶劣的),每次扣舍长1分,其他宿舍成员每人扣0.5分;

(3)宿舍楼内禁止在公共窗台上晾晒衣物,一经发现,当事人扣1分;

(4)夜不归宿或未经批准留宿他人者,每次扣2分;

(5)晚归或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1分;

(6)宿舍门口存放或乱倒垃圾的宿舍,每次扣舍长1分,其他宿舍成员扣0.5分;

(7)在公共区域乱倒、乱放垃圾者,一经发现扣当事人1分;

(8)宿舍楼内禁止墙上乱贴乱画,私安装粘钩、图钉、镜子、钉铁钉等,一经发现,违反者扣3分;

(9)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违反者扣1分;

(10)私自更换宿舍的,当事人每人次扣2分;

(11)检查宿舍时,发现冒名顶替者,双方当事人各扣2分;

(12)在宿舍楼及房间内吸烟者,每人次扣1分;

(13)宿舍有酒瓶者,舍长扣2分,其他成员每人扣1分;

(14)在宿舍内饮酒者,当事人每人扣1分;

(15)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者,一经发现,当事人每人扣3分;

(16)在宿舍楼内私改电表、撕拉乱扯电线、私自修理电器设施,一经发现,当事人每人扣3分;

(17)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者,一经发现,当事人每人扣1分;

(18)在宿舍楼及房间内禁止各种球类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扣1分;

(19)宿舍楼内禁止攀爬窗台,拆卸纱窗,一经发现,当事人扣1分;

2.对于违反宿舍管理条列的行为,给与警告,通告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对于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的行为,需照价赔偿并给与相应处罚。

4.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采取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八.766全讯白菜网首页地址宿舍卫生(安全)督查评分标准

门窗

门窗无无遮挡(5分)

门面

门面保持清洁(无不能清除的镜子、挂钩、贴画)(5分)

地面

地面整洁(无头发、碎屑、垃圾)(10分)

床铺

床铺被褥(床铺整洁、床上不悬挂其他物品)(10分)

书桌书架

桌面干净(5分)桌上物品、书籍等摆放整齐(5分)

宿舍环境

不养宠物、宿舍无异味(5分)门卡字体清晰美观(5分)

室内线路

无乱扯电线、插排(1分)

阳台

阳台整洁、摆放有序(5分)

墙面

墙面、厨桌无挂钩(5分)墙面无乱涂乱画(5分)

违禁用品

宿舍没有违规电器(5分)

消防安全

不占用宿舍公共区域、门口不存放垃圾(10分)宿舍纱窗及安全锁完好,无床幔、乱扯绳子(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