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30 22:55:55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学院(部):

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自10月14日至10月29日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截止目前,我校还未接到申报名额指标,待接到通知后,将转发至各学院(部)科研秘书,请各位老师关注科研秘书通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他事项

1.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报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

4.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6份、中缝装订)。

5.省社科工作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9日,申报平台10月29日下午5时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1月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校内申报及评审

现启用科研项目“校内科研系统”申报,10月18日下午17:00前,请拟申报人员务必登录学校科研系统填报申报信息,请二级学院(部)在此时间点前完成审核提交工作。【科研系统到申报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将无法再进行申报、审核工作。】

具体填报方式如下:OA门户平台——应用系统(综合办事大厅)——易安联VPN——应用:科研系统(不是科研系统1)——办事大厅——科研项目——纵向项目申报——(查看相应的申报计划)我要申报——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填报课题申报信息时,请注意下列问题:

(1)“基本信息”:只需填写“项目名称”、“依托团队/平台(若有依托的团队/平台请填写相应的名称,若无依托的团队/平台请填写“无”)”、“学校位次(选择“第1位”)。

(2)“项目组成员”:点击页面“项目组成员字段标题行”最右边的“+”增加项目组成员,如填写错误需删除成员信息则点击成员信息行最右侧的“垃圾桶按钮”;校内人员输入工号或姓名后,其他信息自动填充,但是涉及重名人员时,请仔细选择,不要选成其他学院(部)的人员;涉及校外人员时,请首先选择“类型”字段里的“校外”,然后再填写其他必填项信息,务必在“所在部门”处填写准确的工作单位名称;项目组成员的贡献率总和为100%。

(3)“合作单位”:组织形式选择“1.牵头单位”,合作形式选择“独立完成”。

(4)“项目文档”:请不要点击“识别类型”,直接上传下面的“申报书”、“活页(命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EXCEL版)”。

(5)“申报形式审查”:请逐项认真审查,与本项目相关的选择“是”,与本项目无关的项选择“否”。

(6)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二级学院(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科技处。如果先只填写部分信息,并点击“暂存”按钮暂存,后续继续填写项目信息时,按照原来的路径操作即可,只是点击申报计划“我要申报”按钮变为“已申报项目”。提交后的项目申报信息如需修改,请联系二级学院(部)管理员进行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时,项目退回申报人),待二级学院(部)管理员审核退回后点击“拿回”按钮即可重新编辑提交,重新编辑提交的项目状态显示“已修改”,二级学院(部)管理员重新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科技处。

(7)二级学院(部)审核时需要上传“整个学院(部)的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并点击“所在二级学院意见”全部审核意见选项。

注:二级学院(部)在科研系统内进行的审核工作代替原申报工作提交的“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汇总表和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不需再提交上述两项材料。

2.正式申报

具体工作安排以科技处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0531-88117611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

1.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24年9月修订)

3.《课题论证》活页

4.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技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