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3 17:12:44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拟对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进行结题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

二、鉴定时间

本年度结题鉴定分两次集中进行,第一次集中鉴定时间为9月份;第二次集中鉴定时间为12月份。

三、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现场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通过现场鉴定和批准免予鉴定的课题即可办理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中心颁发“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证书”。

(一)现场鉴定。由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聘请行业专家组织召开现场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课题,可申请免予鉴定。

(三)除申请延期的课题外,所有课题必须在2024年申请结题并答辩完毕。第一次鉴定或审核未通过者,可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撤项。逾期未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鉴定权利,予以撤项。2025年5月仅组织已申请延期结题和二次鉴定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附件)顺序装订。其中,第1、2、3、7项为必报项,第4、5、6项为选报项。发表论文在打印时须包含期刊杂志封面、目录页及正文。

(二)成果内容。

1.微课题结题申请表。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需提供查重报告。

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引用、应用推广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请已立项但未加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工作群的项目主持人抓紧加入工作群。一群:703171326,二群606454972。(一群现已满员,请加二群)。一个课题项目1人入群即可,请勿重复加入,已经重复加入的,请自行退出。

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第一次结题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21日

第二次结题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请拟结题人员按时将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结题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电子版

请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整理的结题材料电子版按命名要求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gysk1@163.com(请注意,邮箱地址中第6位为数字1),邮件主题:微课题结题+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的结题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课题编号命名。

2.纸质版

请将结题材料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装订成册(一式6份)送至科技处523。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88117802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科技处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