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填报绿色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2 15:59:15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学院(部):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49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填报绿色技术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领域

请各学院(部)围绕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积极挖掘和整理本学院在绿色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应用案例及创新项目。具体分类可参照附件1中《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上报要求

原则上,涉农及理工类学院(部)应至少上报两项绿色技术项目,其他学院(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上报。

上报的绿色技术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附件2《2023年766全讯白菜网首页地址科研成果简介》里的项目。上报的绿色技术需详细阐述技术名称、技术原理、应用场景、预期效果及已取得的绩效成果(如节能减排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同时,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应用实例及证明材料。请确保所有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

请各学院(部)按照附件3《绿色技术汇总表》和附件4《技术情况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q5577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部)绿色技术上报材料”。。

本次绿色技术上报工作将作为各学院(部)年底绩效考核依据;对于入选省级优秀绿色技术并被推荐到国家发改委的项目,或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学校将在年底绩效考核中给予额外赋分奖励,以表彰相关学院(部)在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方面的重要贡献。2024年绿色低碳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学校将根据本年度各单位每次上报的绿色技术项目数量、质量及后续实施效果,对各学院(部)进行综合评估,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体系。

各学院(部)要深刻认识到绿色技术对于推动学校及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认真梳理本学院的绿色技术资源,并对上报的绿色技术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15589793686)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