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本次专家库补充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限制数量,做到应入尽入、应纳尽纳。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入库工作,具体要求见通知文件。
【注意事项】:
1.专家信息修改或新增
(1)已入库专家信息修改
①各单位科研秘书要认真核实“已入库专家明细表(附件1)”中各专家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需删除的,在专家属性列选择“删除”;需修改信息的,选择“修改信息”;无变动的,选择“维持不变”。
②已在库内的专家职务职称有变动的,在专家属性列选择“修改信息”;对于工作调动到外省、调动到省内其他单位、超出规定年龄的、去世或因病不能工作的,在专家属性列选择“删除”。
③已退休的专家,年龄未超过65周岁,不需要删除专家信息,职称不用变,但职务需要调整。
④附件1已按照单位筛选,涉及到的单位会分别发给科研秘书,请各位科研秘书及时接收。
(2)新入库专家信息登记
对于本单位新增的入库专家,请按要求填写“新入库专家明细表(附件2)”中相关项目,在专家属性列选择“新增”。
此外,需注意:评选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选择“召集人专家”,硕导选择“重点专家”,其余选择“一般专家”;客观赋分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均选择“客观赋分专家”,对职称变动的,重新调整专家选项。
2.资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请务必发至科技处邮箱,做好资料留存,不需提交纸质版)。
3.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17:00。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88117802
邮箱:sgyky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