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8 18:21:46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处级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本次专家库补充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限制数量,做到应入尽入、应纳尽纳。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入库工作,具体要求见通知文件。

【注意事项】:

1.专家信息修改或新增

1)已入库专家信息修改

各单位科研秘书要认真核实“已入库专家明细表(附件1)”中各专家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需删除的,在专家属性列选择“删除”;需修改信息的,选择“修改信息”;无变动的,选择“维持不变”。

已在库内的专家职务职称有变动的在专家属性列选择“修改信息”;对于工作调动到外省、调动到省内其他单位、超出规定年龄的、去世或因病不能工作的,在专家属性列选删除

已退休的专家,年龄未超过65周岁,不需要删除专家信息,职称不用变,但职务需要调整。

附件1已按照单位筛选,涉及到的单位会分别发给科研秘书,请各位科研秘书及时接收。

2)新入库专家信息登记

对于本单位新增的入库专家,请按要求填写“新入库专家明细表(附件2)”中相关项目,在专家属性列选择“新增”

此外,需注意:评选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选择“召集人专家”,硕导选择“重点专家”,其余选择“一般专家”;客观赋分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均选择“客观赋分专家”,对职称变动的,重新调整专家选项。

2.资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请务必发至科技处邮箱,做好资料留存,不需提交纸质版)

3.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17:00。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88117802

邮箱:sgyky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