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区划领域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研究
(二)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研究
(三)行政区划基础理论研究
(四)行政区划规划研究
(五)经济布局调整与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六)城市治理与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七)行政区划智库和学科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我校申请人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请二级学院于6月12日上午10点前统一报送材料,所有申报人根据自己教研室归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报送。二级学院须对申报人材料审核把关后汇总集体上报。纸质版汇总表必须由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申报材料提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6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汇总表1份于2023年6月5日前交至科技处512。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区划地名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区划地名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婧
联系电话:888117801
科技处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民政部区划地名司2023年课题研究要点.docx
附件2.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