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东省)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3 16:54:13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东省)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制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领域梳理凝练关键科学问题。

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学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2023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的有关要求。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山东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研究领域。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内容的建议人,应充分听取产业专家和企业专家意见,并附省内潜在应用产业机构的推荐意见(见附件2)。

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二、征集要求

(一)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二)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

(三)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四)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五)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企业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各有关人员于2023年3月15日16:00前,将本单位指南建议(附件1、2)按照格式报送至sgykyc@163.com。

联系人:张连明。电话:0531-88117611,15969681252



                                                                               科技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