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预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0 14:16:05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有效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数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努力提高申报数量

各单位应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条件可参照2022年申报公告)。原则上各单位所有在岗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应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精心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1.认真选题:各单位要结合国内国际学术前沿问题,准确把握当前研究重点与热点课题,指导教师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及学术积累来设计具有价值和创新性的选题。

2.精心论证:各单位可邀请相同或相近、相关学科的专家,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论证会,对申报书提出修改建议。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及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细化指导。特别要切实加大对青年教师申报的辅导力度,建议委托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已立项的老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发挥好有项目主持经验老师的传、帮、带作用。经费可从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费中支出。

3.形式审核: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于415日前报送预申报材料至科技处。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书、活页5份(可A4打印),电子版发送至sgykyc@163.com 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聘请校内或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

2.最终申报时间节点安排将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的申报公告及山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及时调整。

3.历年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根据学术前沿问题进行必要的内容修改方可再次申报。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后,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将根据“公告”的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5.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科研秘书联系,也可与科技处联系联系。

联系人:董婧

联系电话:88117801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题目汇总表

2.《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模板(供参考,2023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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