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发〔2019〕1号),加强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作用,满足市场、行业发展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不得与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相抵触。
3.项目内容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填报符合《山东农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详见农学会网站www.sd-nxh.com)相关要求。
4.拟编团体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应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且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5.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对拟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报申请。
二、征集领域
立足农业农村行业的实际需求,围绕农业农村领域相关的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等方面,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请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山东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秘书处。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发送至邮箱。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立项审查。根据第二批团体标准征集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标准文件完善的标准可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3.标准编制。团体标准立项后,申报单位需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本福 张晗菡
手 机:13505313380 15192040889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3788号
学会邮箱:sdnxh0531@126.com
办公电话:0531-66659228
请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版申报书于申报前报送科技处,纸字版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sgykyc@163.com。
联系人:林小亮
联系电话:88117611
附件:2023年山东农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