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4号)要求,为做好本次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1.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2.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可邮寄)各5份,并附50-80字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回。同时请认真填写《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公布。
四、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科技处。
附件:1.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2.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科技处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成果须为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经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也可参加评审。
2.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批示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鉴定的时间为准,或以全部完成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3.通过鉴定的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4.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参评,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译文或详细的中文概要;翻译论著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
5.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同一作者仅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不是第一作者的,还可另申报一项成果,合计不超过两项。
6.合作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如果合作者(不含外省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的,可以申报。
7.中央驻鲁单位的科研成果可以参评。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合作项目,其中我省人员为第一主编的著作,或多卷本中我省作者的单册著作,可以申报;我省人员为负责人的研究项目成果可以申报。
8.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9.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如果丛书有共同主编而分册作者不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10.论文或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11.著作由作者或主编申报,姓名及发表或出版时间均以版权页为准。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不能以著作节选章节具名申报。
12.论文集类成果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不得再单独申报。
13.涉密科研成果、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14.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受理申报参评。
15.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内不受理申报参评。
16.在增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评。
附件2
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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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成果概况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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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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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论文、著作、课题项目、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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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出版、结项、鉴定时间 |
年 月 日 |
成果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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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已获奖情况(学校级、市县级、省部级、国家级,若无则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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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成果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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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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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级别(普刊、中文核心、C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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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类成果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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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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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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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类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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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结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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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级别(学校级、市县级、省部级、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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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类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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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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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批示情况(何时获得何级领导批示或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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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集体成果项(单位集体完成或者三人以上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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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作者名称(单位具名或成果前三位主要贡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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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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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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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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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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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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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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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个人成果项(个人单独完成或者三人以内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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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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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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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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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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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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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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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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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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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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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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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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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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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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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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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成果内容提要(500字内) |
内容提要:(括号内的文字为填报说明,请在正式填表时自行删除,本处应填写:说明该项成果的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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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简称《登记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送成果纸质材料时报送本表一式二份。本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最新文件”栏本通知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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