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00:00:00 | 被阅览 次 | 来源: 766全讯白菜网首页地址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4)要求,为做好本次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1.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2.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可邮寄)各5份,并附50-80字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回。同时请认真填写《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公布。

四、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410日前集中报送至科技处。

                   

附件:1.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2.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科技处

                                             201837


 

 

附件1       

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成果须为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经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也可参加评审。

2.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批示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鉴定的时间为准,或以全部完成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3.通过鉴定的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4.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参评,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译文或详细的中文概要;翻译论著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

5.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同一作者仅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不是第一作者的,还可另申报一项成果,合计不超过两项。

6.合作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如果合作者(不含外省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的,可以申报。

7.中央驻鲁单位的科研成果可以参评。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合作项目,其中我省人员为第一主编的著作,或多卷本中我省作者的单册著作,可以申报;我省人员为负责人的研究项目成果可以申报。

8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9.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如果丛书有共同主编而分册作者不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10.论文或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11.著作由作者或主编申报,姓名及发表或出版时间均以版权页为准。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不能以著作节选章节具名申报。

12.论文集类成果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不得再单独申报。

13.涉密科研成果、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14.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受理申报参评。

15.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内不受理申报参评。

16.在增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评。


 

 

附件2

第四届(2017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A.成果概况项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论文、著作、课题项目、调研报告)

 

 

发表、出版、结项、鉴定时间

       

成果字数

 

 

成果已获奖情况(学校级、市县级、省部级、国家级,若无则不填)

 

 

论文类成果请填写:

 

期刊名称

 

刊物级别(普刊、中文核心、CSSCI   

 

 

著作类成果请填写:

 

出版单位

 

书号(ISBN

 

 

课题(项目)类请填写:

 

立项、结项单位

 

课题项目级别(学校级、市县级、省部级、国家级)

 

 

调研报告类请填写:

 

调研组织单位

 

调研报告批示情况(何时获得何级领导批示或采用)

 

 

B.集体成果项(单位集体完成或者三人以上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集体作者名称(单位具名或成果前三位主要贡献者)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全称)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邮编

 

邮箱

 

 

C.个人成果项(个人单独完成或者三人以内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第一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二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三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

 

    

 

D.成果内容提要(500字内)

内容提要:(括号内的文字为填报说明,请在正式填表时自行删除,本处应填写:说明该项成果的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本表简称《登记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送成果纸质材料时报送本表一式二份。本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最新文件”栏本通知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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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集体成果项(单位集体完成或者三人以上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集体作者名称(单位具名或成果前三位主要贡献者)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全称)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邮编

 

邮箱

 

 

C.个人成果项(个人单独完成或者三人以内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第一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二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三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

 

    

 

D.成果内容提要(500字内)

内容提要:(括号内的文字为填报说明,请在正式填表时自行删除,本处应填写:说明该项成果的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本表简称《登记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送成果纸质材料时报送本表一式二份。本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最新文件”栏本通知内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