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本专项任务项目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确定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者须依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拟资助重点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每项资助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2.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党和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
(1)重点项目主要面向长期从事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或具有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经验的院士专家团队。
重点项目申请者条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一般项目申请者条件: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申报系统为准。
3.自即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科技与产业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5. 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因限项申报,我校申报人须于2018年3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通知科技处,以便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
(2)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于2018年3月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以便学校和教育厅科技处在线审核确认。
(3)我校受理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所报送纸质材料为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联系人:董婧
联系电话:88117801
附件1: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