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2022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规定的项目填写。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事由(含所赴国家、执行的学术交流任务等)、天数,团组人员姓名、人数,资金来源、预算总额等。
1. 教学科研人员是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的我校工作人员。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其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合理统筹出访计划,并于8月24日18:00前将电子版《2022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发送至邮箱gjxy@sdaeu.edu.cn,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8月24日18:00之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楼507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 出国(境)团组成员如来自不同单位,由团长所在单位汇总提交。
2. 根据财务处要求,凡未列入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项目,不予安排2022年因公出国(境)项目。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593678
附件:
2022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