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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1 

 

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78号),国家汉办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7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7232017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名对象

201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我省回国志愿者需经原选派单位审核,否则不予推荐。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身心健康,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掌握汉语和中华文化及教学理论基本知识、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四)年龄原则上在22——50周岁之间;

(五)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

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二)选择岗位,在线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三)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

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四)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于324日前交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需在35日之前上交材料)。

附件:2017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联系人:赵玲玲        联系方式:0531-85593678  

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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